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龙口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沛县龙口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沛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沛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沛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次龙口河治理工程通过对龙口河全段进行整治,更新改造配套建筑物,提高区域排涝能力,改善沿线灌溉条件,河道排涝标准5年一遇,建筑物排涝标准1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沿线配套建筑物(桥涵闸站等)、管理设施以及其他专项。
工程总投资金额:842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监理涉及和工程施工、水保、环保、水泵、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监理移民评估监督等一切的项目。工程施工期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缺陷责任期监理。
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158.1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监督评估经历;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监督评估经历,监督评估可以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不小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信息为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 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监理费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A×(1-a)+B×a
(1)A(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①n≤5家,所有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后的,下同)的算术平均值;
②5<n≤10家,所有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10<n≤20家,所有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二个最高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④n>20家,所有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三个最高和三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n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个数。
(2)B—最高投标限价;
(3)报价权重系数a,a为60%、65%、70%其中之一,开标时随机抽取。
7.4最高投标限价:158.12万元
7.5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25分;商务:4分;单位业绩:6分;总监理工程师:4分;资源配置:24分;监理大纲:3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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