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部分房屋屋面招租,租赁期限10年,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14.57万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二年年租金在上二年基础上递增1%。租金每5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位置分布 | 闲置屋面面积(平方米) | |
员工宿舍 | 480.14 | |
教工周转房1#、2#、3# | 2129.56 | |
学生公寓(一)至(十) | 14653.01 | |
工科教学楼1#、2# | 905.16 | |
工科教学楼3#、4# | 2802.18 | |
文科教学楼 | 1457.61 | |
实训楼(一)至(八) | 13296.37 | |
学生创业中心 | 3984.44 | |
小计 | 39708.47 |
租赁标的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西段1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面积约39708.47平方米,产权证尚未办理。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注:以上租赁面积仅为参考面积,合同签订时屋面现有设施设备所占面积不做扣减,实际可利用面积由承租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调整设计方案,踏勘情况需向出租方备案。但双方租金结算仍以上表所载闲置屋面面积进行结算,承租方不得以可用面积偏差作为今后变更租金或不交租金的理由。
三、租赁用途:仅用于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
2、承租方(含控股公司)近三年(自2021年3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应持有福建省内已建成投产的单体装机容量超5MWp(含)新能源项目业绩2项(含)以上,在福建省内累计已建成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超30MWp,项目业绩均需提供由电网签署的购售电协议证明。
3、竞租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大于4亿元,需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次租赁标的仅以现状出租,出租方所作的关于本次出租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与担保,出租方不承担出租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用途、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物品、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瑕疵。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为准,如介绍的闲置屋面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与实际不符的,租期内的租金总额不作调整。
2.承租方承诺就出租方闲置屋面仅用于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所产生的光伏发电绿电绿证、碳排放指标权益以及除电费以外所产生的其他效益归出租方所有,如出租方在相关权益办理申报过程中需承租方配合的,承租方应予无条件配合。
3.承租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需的各类手续,包括项目许可或接入容量等必要审批,涉及和租赁房屋有关事项需出租方配合的,出租方予支持配合,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此外,承租方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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